一、現象:
1)定子三相電流指示互不相等,三相電流差較大,負序電流指示值也增大。
2)當不平衡超限且超過規定運行時間時,負序信號裝置發“發電機不對稱過負荷”信號。
3)造成轉子的振動和發熱。
二、原因:
1)發電機及其回路一相斷開或斷路器一相接觸不良。
2)某條送電線路非全相運行。
3)系統單相負荷過大:如有容量巨大的單相負載。
4)定子電流表或表計回路故障也回使定子三相電流表指示不對稱。
三、處理方法:
當發電機三相電流不平衡超限運行時,若判明不是表計回路故障引起,應立即降低機組的負荷,使不平衡電流降到允許值以下,然后向系統調度匯報。等三相電流平衡后,再根據調度命令增加機組負荷。水輪發電機的三相電流之差,不得超過額定電流的20%,同時任何一相的電流,不得大于其額定值。水輪發電機允許擔負的負序電流,不得大于額定電流的1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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